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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ome > 最新消息 > 中小企創新增僱補助延明年受理

(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日電)

原定今年10月開始受理申請的中小企業創新増僱補助,由於被外界視為吳敦義宣示年底前失業率要降到5%以下有關,是為了要在年底將失業率降到5%。中小企業處表示,為避免外界質疑,因此將這項計畫與年底失業率計算脫勾,又為保有「協助中小企業創新」及「增進就業機會,改善人力結構」的美意,因而將申請時間改為自100年1月1日起受理。

 

中小企業處表示,經濟部依據99年5月12日公布施行「產業創新條例」第11條規定,經會商經建會、勞委會、中經院、台經院、台大、政大、六大工商團體,訂定「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增僱員工補助辦法」對促進中小企業創新,改善人力結構,並創造國民就業機會,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者,給予補助,以提供補助為誘因,鼓勵中小企業適當引進外部優良的人力資源以促進產業創新轉型,目的為照顧中小企業。

 

中小企業處指出,中小企業除了營運成本不斷增加,也需面對全球化的挑戰,必須積極創新轉型提升競爭力與提高產品的附加價值,而面對當前全球化的挑戰,中小企業創新轉型的關鍵因素為人力資源素質,產創條例中已訂定中小企業增聘人員給予補助的法源,即植基於協助中小企業運用外部人力資源,改善人力結構提高中小企業之創新能力,進一步提升競爭力與提高產品的附加價值,並兼具符合「產業創新條例」的精神。

 

中小企業處指出,關於「中小企業多聘1人,每月多補助1萬元」,為避免外界誤解,行政院指示「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增僱員工補助辦法」有關創新增僱員工申請時間改為明年起受理,以與今年底失業率計算完全脫鉤勾。

此外,為保有「協助中小企業創新」及「增進就業機會,改善人力結構」美意,並避免外界質疑,未來將以即時受理,即時審核方式,辦理提供中小企業創新增僱補助。

經濟部過去也曾推動類似計畫,且中小企業認為有持續辦理需要的有9成,對整體執行狀況的滿意度也有8成,而增僱人員在增僱期滿後,仍在原企業的續用率也達6成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