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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ome > 最新消息 > 勞工領失業給付 健保費可全額補助

 

  為降低莫拉克颱風受災災民的健保保費負擔,中央健保局將減免災民3個月應自行負擔的健保保費,即從988月到10月止。至於987月以前的健保費,繳款期限也可延後6個月,同時不會加徵滯納金。
  談到健保保費,由於時值經濟不景氣,不少民眾因公司業務緊縮或裁撤而遭資遣裁員,許多失業者也不禁要問,沒工作沒收入,在薪資收入中斷期間,健保保費是不是也能免繳自付額?
 
  根據勞保局最新的一項數據,6月份請領失業給付的件數就達129,884件,共核付了253千多萬元。
  有關健保保費的計算,主要是依民眾職業或身分的不同,而訂有不一樣的自行負擔比例,目前法令將全國被保險人分為6大類,各類被保險人也設有政府、投保單位與被保險人各自應負擔的比例。除了低收入戶、榮民身分由政府全額補助外,其他類別諸如公私立教職人員、受僱員工、雇主、農漁民等,都設有應自行負擔的比率,從30%到100%不等。
 
  或許很多勞工並不清楚,事實上,就業保險法96年修正後,已針對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被保險人,提供健保保費全額補助的措施,而且民眾不必額外提出申請,勞保局會自動將失業勞工及其眷屬,在領取失業給付期間的健保保費自付額,直接撥款給健保局,民眾不用擔心。
 
  只是要注意的是,這項健保保費補助措施只限於被保險人在離職退保當時,所隨同被保險人參加健保的眷屬,並不包括被保險人在離職退保之後,才辦理追溯加保的眷屬。
 
  此外,補助也有時間的限制,依規定最長補助6個月,但若被保險人離職退保時,已經年滿45歲或具身心障礙身分者,由於失業給付最長發給9個月,因此全民健保保費最長也可補助9個月。